当人体过长时间暴露在低温环境或阴凉潮湿的环境时,有可能会引发低体温症。低体温症是指人体内温度低于 35℃。症状有:

  • 颤抖
  • 言语不清
  • 呼吸异常缓慢
  • 皮肤冰冷并发白
  • 身体协调性丧失
  • 疲劳、呆滞或冷漠
  • 意识混乱或丧失

体温过低

低体温症患者最典型的症状是心智和身体机能逐渐丧失,因此他们可能意识不到他们自己需要紧急救治。你可以按下述方法帮助低体温症患者:

  • 打电话请求紧急医疗救助: 在等待救援到达之前,应该监控病人的呼吸。如果病人呼吸停止,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(人工呼吸)。
  • 将患者移出寒冷环境: 如果不能进入室内,那么应使患者避开有风之处,覆盖住他 (她) 的头部,并使其身体与冰凉的地面隔开。
  • 换上干暖的衣物裹毯
  • 不要对遇险人员实施直接加热 (如使用热水、电热褥或加热灯): 应该先使用暖布敷在被救人的颈部、胸部与腹股沟部。不要试着去温暖遇险人员的手脚,对手臂与腿部的加热会促使温度过低的血液流回心脏、肺部与大脑,这样会引起身体重要部位体温的降低,有可能会致命。
  • 使用热水,电热褥或加热灯

  • 不要给遇险人员饮酒: 应该提供温暖的不含酒精的饮料 (除非病人正在呕吐)。 
  • 不要按摩或摩擦遇险人员身体: 在移动遇险人员时一定要轻柔,因为他们有心搏停止的危险。